5月18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宣判两岁女童陈某某从所住小区8楼过道窗户坠亡案。“相信法院会作出正义的裁决。等刑事诉讼结束,我一定会起诉追究开发商、物业公司和推荐保姆的家政公司的民事责任。”女童父亲陈长江17日告诉澎湃新闻()。
4月中旬,杭州市拱墅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案。区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秀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6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死亡。同日,吴秀芳主动向来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女童坠亡的8楼过道窗户已安装护栏
10层以上过道窗户还未安装护栏
未装护栏的过道窗户可以大幅度打开
澎湃新闻在现场看到,未安装护栏的窗台,底部的水泥台约50厘米高,其上是高约30厘米的横档玻璃,再上面就是可大角度打开的窗户;1-9层安装的护栏约70厘米高,立于水泥台上。澎湃新闻联系小区物业公司采访,工作人员以“我刚来上班不久,不清楚”为由,未回应护栏安装时间等。
陈长江表示,保姆吴某某月薪8000元,家政公司当时称她有高级母婴护理师证书,“因为她有证,我才放心把孩子交给她带,后来才知道这个‘证书’花钱可以买到,后续会追究家政公司的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