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7月10日上午,闽侯县检察院召开张某某等31人与某家政公司劳动报酬纠纷申请监督案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受邀参加会议的还有县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林国胜、县政协专职常委潘友城及县劳动监察大队、县房管所等代表和各方当事人。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份开始某家政公司承包某物业公司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项目的社区卫生保洁服务,雇请了张某某等31名农民工于该处从事保洁工作。自2022年6月以来,该家政公司拖欠张某某等人的工资约31.9万元。张某某等人多次向该家政公司讨要工资未果,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能动履职多元化解
2023年4月26日,县检察院联合县劳动监察大队组织某家政公司、某物业公司、农民工代表召开专项协调会,要求某家政公司按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资明细以确认每名工人具体欠薪金额,同时督促两家公司及时结算服务费用,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2023年6月8日,县检察院联合闽侯、晋安劳动监察大队,到该家政服务公司办公地点(晋安区),向公司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要求欠薪企业现场递交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等涉案证据材料,同时见证监察大队对涉案人员制作询问笔录以固定证言。
经过前期的协调沟通,该家政公司已发放约9.5万元工资。因该家政公司经营现状不佳,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某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回款,其无能力一次性将薪资全部支付,愿协商调解分期支付完所欠工资款。县检察院持续跟进,运用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于2023年7月5日,通过联合联动机制会同甘蔗街道调解委员会引导23名农民工与某家政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公开听证凝聚共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阐述拟调解结案观点。各方当事人也充分说明了各方的观点和诉求。听证员就有关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受邀前来的县劳动监察大队、县房管所代表等发表了各自意见。同时由案件双方当事人再次确认按照已经签订的调解协议履行劳务报酬的支付。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在本案中起到了重要的居中协调作用,对检察机关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履职的担当表示肯定,并认为该系列案以和解方式结案不但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更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为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受邀参会的县人大、县政协领导认为,此次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做到依法公开公正办案,又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凝聚合力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担当精神,传递出检察机关务实、亲民、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了办案质效的不断提升,彰显了检察温度,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持续聚焦民生民利,用心用情解民忧、暖民心,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触。
跟踪问效延伸服务
据摸排了解,该家政公司还欠约28名工人劳务报酬,针对该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件,县检察院拟通过联合人社部门、房管所等设立专门账户,由物业公司将欠付的承包项目服务费转入该专门账户用于发放剩余工人的劳务报酬,为后续农民工讨薪奠定基础。
下一步
县检察院将把支持农民工起诉作为检察业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切入点,加强与人社、法院、其他行政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协作配合,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长效协作机制,打造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绿色通道,通过以“我管”促“都管”,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在实处,切实体现司法为民的民行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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