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年来,重庆江北区从增强干部监督内驱力着手,建立正面负面行为清单、主动报告事项清单、监督检查问题清单“三张清单”,实行干部自我约束承诺,推动干部监督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覆盖,做到监督时刻在线。
建立正面、负面行为清单,明晰“八小时外”行为边界。制定干部“四个自觉”“六个严禁”行为清单,明确干部在“八小时外”应当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等4方面、15项正面行为清单,严禁发表不当言论、严禁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严禁搞非组织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禁违背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6方面、22项负面行为清单。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建立主动报告事项清单,引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八小时外”重大事项,主动检视“八小时外”违规违纪情况。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将本人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身患重大疾病、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私设立使用国(境)外社交媒体账号,以及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谈话、询问、讯问等告的重要内容。
实行干部自我约束承诺,让遵规守纪成为“八小时外”的自觉行为。1300余名干部签订“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书,承诺自觉约束言行举止、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社会活动等“八小时外”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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