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有权加入工会组织,加入工会的,可以参加工会举办的互助保障计划……有着诸多突破性条款的《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条例》落地,全市统一且唯一的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也将同步上线,实现对全市家政行业的信用监管。
建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如何?信用评价怎样?有了上海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这些难题就迎刃而解。
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以政府立法的形式,为上海建立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保驾护航。它规定,这一平台要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服务和评价信息以及信用信息,并依法为公众提供查询等公共服务;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应当与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有关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并对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条例》明确“家政服务管理平台”由市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运行维护。平台信息采集和查询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法由市商务部门制定。
家政服务机构一旦报送虚假人员备案信息,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条例》设专章规定,家政服务机构未报送人员备案信息、家政服务信息,或者报送虚假人员备案信息和家政服务信息的,经查明属实,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鼓励发展员工制机构,培养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在管得住人员的同时,《条例》中的若干规定,为上海家政行业留得住人才也指明了方向。
根据《条例》,上海市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用户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条例》还规定,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家政服务人员有休息的权利,具体休息时间或者补偿办法可以依法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家政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家政服务机构、用户不得扣押家政服务人员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
《条例》还明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培训计划;上海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确定不同类别家政服务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的家政服务人员参加体检的,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给予体检费用支持;上海市教育等部门应当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教育计划,上海市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符合条件家政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条例》指出,上海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提供职工集体宿舍。鼓励将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条例》,上海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集体租赁公租房。家政服务人员自行租赁房屋居住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另外,根据《条例》,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按照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积分办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符合上海市落户政策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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