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得将房屋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

就健全预防体系、减少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违规行为,《方案》提出四种方式,包括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范治理,加大对重点网站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

《方案》提到,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同时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

另一方面,招聘网站、家教网等也将被纳入监管范围,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

《方案》指出,要强化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要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

同时,相关部门将线上线下开展排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方案全文如下:

广东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教监管厅函〔2022〕15号)精神,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成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确保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疏堵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双减”文件要求,加大违规培训查处力度,有效防范重点机构和个人违规,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减少学生校外培训需求,做到标本兼治、预防为先。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着力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的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消除治理盲区,强化治理弱项,提升治理效能。

(三)坚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预防体系,切实减少违规行为发生

1.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范治理。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党委政法委、住建部门)

2.加大对重点网站的监管力度。将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纳入监管范围,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3.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各地市要综合研判分析辖区内可能开展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机构政策支持,帮助其转型发展。加强对托管服务、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各类教育科技公司等相关机构超范围开展培训及违规组织中小学学科类竞赛活动的监管,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力度。强化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岗位筹集,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4.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妇联组织,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针对隐形变异突出问题,省教育厅组织指导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印发风险预警海报,通过媒体等渠道多方发布公告和预警提示,引导家长防范违规培训,避免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通过家长会、家访、告知书、致家长的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校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确保身心健康。(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妇联,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组织)

(二)完善发现机制,确保治理不留死角

6.持续开展线上巡查。省教育厅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巡查标准,对取得线上培训资质的线上机构以及曾出现违规培训问题的主体开展线上巡查,联合省委网信办和省通信管理局处置全省性违规问题。动态调整巡查对象,运用智能巡查手段,加大对违规多发对象的巡查力度。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执法检查

五、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省级层面建立省教育厅等十四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承担。

六、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牵头拟订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线上巡查标准,落实线上培训机构监管,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广东省内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监管巡查工作,查处广东省内跨区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线上培训机构案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市级专项工作方案,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本地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我省经济特区、自贸区以及实行了教育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地市可另行制定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15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本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监管的工作要求,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全面做好部署动员。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16日至5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监管,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治理,坚决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违规行为。

(三)巡查整改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工作进行汇总梳理,及时总结经验,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总结的阶段性报告报送省教育厅。总结报告应包括巡查和监管的基本情况、执法成果、问题发现、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各地市、各有关单位通过各项措施,巩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成果,全省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

2024年7月1日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工作。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和分工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巡查取得长远实效。

(二)深入部署推进,增强部门协同。各地市、县(市、区)要建立全网巡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深入开展全面整治,确保防范治理措施取得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

(三)推动督导问责,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和《广东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治理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范围,积极推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监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情况开展“飞行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不作为问题,要作为漠视轻视群众利益问题严肃问责。对存在问题较多、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推广。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市要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各中小学校要全面了解本校师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发现有学生参加违规培训的,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及引导;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劝导家长和学生坚决抵制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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